武汉军人家庭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提取所需资料有哪些?最多可以从公积金中提取多少金额?
今天小编为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现役军人配偶和军队职工整理了一份军人家庭公积金提取攻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武汉军人家庭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满足的条件
(一)办理军人家庭公积金提取需满足的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现役军人配偶和军队职工,办理提取时需满足“首套住房”提取条件:
1.提取人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记录)。
2.提取人及配偶无委托扣划记录。
3.2010年3月8日(含)以后,提取人及配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记录。
(二)可提取自住住房范围
提取人及配偶可使用公积金用于购买武汉驻军单位建设的军队经济适用房、军队驻地首套自住住房及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提取有效时间、次数及额度
1、购买武汉驻军单位建设的军队经济适用房、军队驻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凭2010年3月8日(含)以后签订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等提取要件,每三年提取一次,提取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凭《借款合同》等提取要件每12个月提取一次,提取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总额。
(四)提取所需资料
1、 购买武汉驻军单位建设的军队经济适用房、军队驻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2)提取人为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军人保障卡”作为身份证明;
(3)《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公积金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2)提取人为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军人保障卡”作为身份证明;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提取注意事项
1.军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武汉驻军单位建设的军队经济适用房和军队驻地首套自住住房的,购房协议登记的买受人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如夫妻一方与他人联名的不能办理提取。
2.军人家庭提取住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权人和共同抵押权人是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如夫妻一方与他人联名购房办理的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享受该提取政策。
3.军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到单位所属缴存分中心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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